
广东为鼓励汽车更新消费,实施了汽车报废和置换购新车补贴政策。
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2万元;
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1.5万元。
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,不享受补贴。
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要在2025年1月10日前,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提交相关材料,包括个人身份信息、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和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原件照片或扫描件,以及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、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。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:4比例共担,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。